各学院(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、经营服务机构:
2021年11月,浙江省等级平安校园考评组将对我校平安校园建设情况进行考核。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,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基础,迎接即将到来的平安校园等级考评,经研究,决定立即在全校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整治方式
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,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检查内容(见附件1)对本单位办公室、实验室以及所属区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,能整改立即整改;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整改的,采取妥善措施并联系相关部门。各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,并将《安全隐患自查表》由各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字后,交到保卫处消防科李赞颂处,联系电话86843961。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,学校组建检查小组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抽查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切实履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、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,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切实抓好安全工作。要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要求,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。
(二)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。各单位要把整改治理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,坚持边查边改,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,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努力创建平安校园。
附件:XX学院(单位)安全隐患自
保卫处 2021年10月20日